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MBA 招生信息

地区: 北京/北京市

创办时间:189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

官网: https://www.bjtu.edu.cn/

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招生政策说明会:北京交通大学—MBA专业—招生公告

院系活动:研究生院 招生专题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公告
招生信息
招生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招生类别英文MBA:全日制
综合管理MBA/智慧交通与物流MBA:非全日制
学制(年)2调剂情况综合管理(非全日制:80人)
招生方向英文MBA
智慧交通与物流MBA
综合管理MBA
招生人数(人)全日制:50
非全日制:220
学费(万)英文MBA:8.2
智慧交通与物流MBA:22.8
综合管理MBA:20.8
历年分数线2025年151/35/70
2024年162/78/39
上课方式英文MBA:周一到周五
非全日制MBA(综合管理方向):周末班(周六日全天)或集中班(每月集中授课4天,含企业访学)


  • 非全日制MBA
  • 全日制MBA

企业管理系旨在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工商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经济管理基本技能,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调研、咨询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该系设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两个本科专业,还设有企业管理相关的若干硕士、博士专业。主要研究方向:市场营销、企业战略管理、品牌管理、产品开发、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企业文化、沟通谋略、知识管理、文化创意产业管理、安全工程管理、创新管理、物流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与策划、MBA管理类课程教学案例等。下设4个课程组,市场营销课程组、战略管理课程组、管理学课程组和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组。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报名前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网上确认、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一)网上报名


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仔细阅读招生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41015日至1028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相关信息,并按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109日至1012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重要提示: 


1.报考工商管理(125100)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网上确认。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24年10月15日网上报名开始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4.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我校研招办。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确认结束前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至我校研招办。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网上确认结束前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以及部门盖章的原件)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供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外国语,共计2门


初试成绩由考生在网上查询,成绩单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二)复试


1.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4月上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和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2.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政审表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及高职(专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请以后续发布的2025年北京交通大学MBA复试通知为准)


4.报考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


1.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录取前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修业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125100)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表一,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全日制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企业管理系旨在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工商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经济管理基本技能,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调研、咨询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该系设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两个本科专业,还设有企业管理相关的若干硕士、博士专业。主要研究方向:市场营销、企业战略管理、品牌管理、产品开发、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企业文化、沟通谋略、知识管理、文化创意产业管理、安全工程管理、创新管理、物流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与策划、MBA管理类课程教学案例等。下设4个课程组,市场营销课程组、战略管理课程组、管理学课程组和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组。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报名前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网上确认、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一)网上报名


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仔细阅读招生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相关信息,并按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重要提示: 


1.报考工商管理(125100)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网上确认。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24年10月15日网上报名开始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4.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我校研招办。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确认结束前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至我校研招办。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网上确认结束前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以及部门盖章的原件)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供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外国语,共计2门


初试成绩由考生在网上查询,成绩单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二)复试


1.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4月上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和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2.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政审表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及高职(专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请以后续发布的2025年北京交通大学MBA复试通知为准)


4.报考工商管理(125100)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


1.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录取前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修业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125100)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


(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表一,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全日制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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