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MBA 招生信息

地区: 北京/北京市

创办时间:195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诚信楼8层西段

官网: https://www.uibe.edu.cn/

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招生政策说明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MBA专业—招生公告

院系活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招生信息
招生学院国际商学院招生类别非全日制
学制(年)2调剂情况国际MBA项目(英文)(非全日制:10人)
EMBA项目(非全日制:15人)
MBA项目(中文)(非全日制:77人)
招生方向国际MBA项目(英文)
MBA项目(中文)
创新创业MBA实验班
EMBA方向
招生人数(人)210
学费(万)国际MBA项目(英文):23.6
MBA项目(中文):22.8
创新创业MBA实验班:26.8
EMBA方向:36
历年分数线2025年151/35/70
2024年162/78/39
上课方式工作日晚上和周末部分时间;创新创业MBA实验班周末集中授课;


  • 非全日制MBA
  • 全日制MBA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教育部与商务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和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办学历史悠久,是新中国第一所培养对外贸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府,创建于1951年,前身为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的高级商业干部学校。1954年,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和中国人民大学对外贸易专业合并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997年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1987年,中国金融学院成立,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中国金融学院合并,划归教育部管理。2010年,教育部与商务部共同签署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协议。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涵盖经、管、法、文、理、工六大学科门类,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等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法律、翻译、金融、国际商务、保险、公共管理、会计、税务、应用统计、国际中文教育和审计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MBA专业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5年或5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身份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


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应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报名程序


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列的报名程序相关要求。


三.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列的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相关要求



三.考核程序


(一)初试


1.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试科目为: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2.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其他初试要求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届时详见复试方案


2.其他复试要求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录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5年6月中旬左右,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五.学习年限


我校MBA专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教育部与商务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和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办学历史悠久,是新中国第一所培养对外贸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府,创建于1951年,前身为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的高级商业干部学校。1954年,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和中国人民大学对外贸易专业合并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84年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997年入选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1987年,中国金融学院成立,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中国金融学院合并,划归教育部管理。2010年,教育部与商务部共同签署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协议。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涵盖经、管、法、文、理、工六大学科门类,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等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法律、翻译、金融、国际商务、保险、公共管理、会计、税务、应用统计、国际中文教育和审计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MBA专业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5年或5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身份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


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应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报名程序


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列的报名程序相关要求



三.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列的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相关要求。



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1.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试科目为: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2.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其他初试要求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届时详见复试方案


2.其他复试要求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五.录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5年6月中旬左右,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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