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阶段有关事项提示
各位考生: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录取阶段,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5月下旬开始,由各招生院系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定向就业考生完成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事项,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纸质版通知书约于7月初开始寄送,届时将另行通知。
三、关于下载分类函调材料的说明
1.除部分专项考生及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会计硕士,国际金融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金融高级工商管理)考生外,5月29日10:00起至6月6日17:00,所有拟录取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分类函调”栏目,自行下载《复旦大学拟录取研究生(调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函》《调查表》《定向就业协议》《告知书》等材料,并根据院系通知要求完成相应事项。具体登录及下载方法详见附件。每位考生需要下载完成的函调材料,以系统页面显示的信息为准,显示材料须全部下载。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各类子专项)考生,请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在线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htgl/)。其余函调材料由招生院系向考生寄送,学校系统页面不提供相关材料下载。
3.“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专项考生,由招生院系向考生寄送《复旦大学拟录取研究生(调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函》《调查表》《定向就业协议》等材料。学校系统页面不提供相关材料下载。
4.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会计硕士,国际金融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金融高级工商管理)考生,根据项目组通知要求完成函调工作,学校系统页面不提供相关材料下载。
四、通讯地址和档案地址确认
1.“通讯地址”是寄发纸质版新生录取通知书的收件地址。为保证录取通知书按时收悉、避免退回,通讯地址须准确无误且具体到路名和门牌号。
2.除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会计硕士,国际金融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金融高级工商管理)考生外,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硕士生)通讯地址如有变动,请尽快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讯地址确认”栏目确认通讯地址,具体登录及确认操作方法详见附件。确认时间为5月29日10:00起至6月6日17:00。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会计硕士,国际金融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金融高级工商管理)考生,根据项目组通知要求完成地址确认工作,无须通过学校报考服务系统确认通讯地址。
3.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完整,可参照以下格式填写:
(1)寄到学校或单位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 XX大学XX学院(系)XX班级(或信箱)。
(2)应届生届时可能已毕业,可改为家庭地址: XX省XX市XX区XX路XX弄(号)XX小区XX室;如寄给亲属,应该在地址中写明XX(转)。
4.“档案所在单位”、“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和“档案所在单位邮政编码”为部分专项考生和特殊情况寄送调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函的地址。地址必须写完整,按以下格式:
(1)应届生:XX省XX市XX路XX号 XX大学XX学院(系)XX办公室,如:党委办公室、学工组等。
(2)非应届生:XX省XX市XX路XX号 档案单位的名称和人事部门的名称。如果档案在人才市场,须自行办理,可在“档案所在单位”填写人才市场名称,“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和“档案所在单位邮政编码”填写考生本人的通讯地址和邮编。
五、拟录取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及时关注档案所在单位是否已及时将档案寄往我校。新生复查中如发现应当迁移到学校的学生本人档案不齐全的,将依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六、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生)招生录取阶段的相关工作要求参照硕士研究生执行,工作时间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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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有关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贯彻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安全。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三、招生计划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四、划线原则(一)培养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低于国家线。统一招生平台试点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按一级学科或专业统一划定。(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三)“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等由学校统一划线。五、复试要求(一)制定细则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二)具体安排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网站,或由培养单位通知考生。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调剂复试也可能采用网上复试,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统一。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实施细则,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3.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须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核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同时,还须核验考生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海外学历须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各类专项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还须核验相关资格材料。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须核验定向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培养单位将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核考生(含统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二等功免试生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三)复试内容及要求1.复试形式可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笔试、实践操作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时进行。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4.培养单位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严格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四)成绩核算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培养单位可在复试细则中明确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成人高校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限1项)可降低10分(不低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国家线)。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考生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如达到报考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培养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培养单位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给予加分或准予复试。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军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复试前须向培养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五)破格复试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六、调剂不片面追求完成招生计划,复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原则上调整至生源充足、质量高的学科专业完成。确需进行调剂的专业,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2.初试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且科目相同的专业之间可进行调剂。统一招生平台试点内统一划线的一级学科或专业生源共享。3.根据《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4.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调剂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要求、复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等以接收调剂的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细则或调剂公告为准。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调剂要求。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复试全程加强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作出综合评价。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八、体检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一)录取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2025-07-01 13: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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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 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 合格者不予录取。一、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划线工作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 则,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学科门类划定,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划定,“强军计划”“援藏计 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分 数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北京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 以 下 简 称 北 大 研 招 网 , 网 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公布。 除专项计划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 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 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复试时间与方式我校大多数专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中旬启动,一般采取现场 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请关注招生院系网站通知。三、硕士招生院系复试细则及名单招生院系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和复试比 例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各院 系的复试实施细则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近期将陆续在院系网站公布,进入 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密切关注报考院系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按要求参加复 1 试。每位复试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 的可提前结束面试。四、复试要求及程序1. 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院系在复 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 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前还将采取人证识别及 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2. 硕士考生复试材料提交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1)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在北大研招网 (https://admission.pku.edu.cn)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后,进入【网上报名】 模块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尚未在北大研招网注册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已注册考生无须 重复注册): 第一步账户注册:访问北大研招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账号;第二步信息关联:注册完毕后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18 位)和中国研招网报名号(9位)后点击保存。完成注册绑定操作的考生,登录 后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2)个人陈述。考生可登录北大研招网后访问【硕士研究生】->【复试 表格】中下载并打印,也可直接访问北大研招网,在招生信息->硕士招生 >普通招考栏目下载统一表格按要求填写。(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 (5)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 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 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 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在3月17日17点前提交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 各院系邮箱,并在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交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5)为必须项,(6)(7)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 情况和院系要求提交。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 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 硕士考生复试费缴纳进入复试名单的硕士考生(包括内地和港澳台考生,不含外国留学生) 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缴费方式:访问北大研招网,登录个人账户,点击 左侧“复试缴费”按钮;收费标准:100元/人/次,参加两次及以上专家组 复试的按次缴纳复试费。 4.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院系自行组织,成 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和审计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院系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同等学力加试所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 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加试。 7.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 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 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我校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研 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考生还须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 生协议书。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学习方式在复试录取阶段不予更改。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 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硕士考生调剂报考北京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除上述情况外,北京大学校本部各院系不开展调剂工作。北京大学医学 部调剂政策以医学部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录取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 生政策规定及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学校招生 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 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拟录取名单确定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为各种复试考核方式的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院系在复试前公布。一般初试成绩可占总成绩 的50%至70%,复试成绩占50%至30%。复试及格(60分(含)以上)的考生,总成绩按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细 则确定的方式(一级学科、专业、方向)排名,以实际剩余统考招生计划为 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 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2025-07-01 10: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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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全国联考报考指南各位考生:欢迎报考西安交通大学MBA项目!所有报考考生均需通过研招网进行报名。为避免各种意外发生,请各位考生尽早报名。一、考试时间及内容初试方式:笔试。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14:00—17:00:英语二二、报考方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三、网上报名(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网上预报名和正式报名效力相同),每天9:00-22:00。(二)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应密切关注网上确认安排。网上确认未通过的,无法参加考试。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3.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提醒,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并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邮箱向学校研招办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士兵或士官身份)进行核验。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三)报名信息招生单位: 61(陕西省) 10698(西安交通大学)考试方式: 21(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计划:0(普通计划) 或 7(退役大学生计划)报考类别:12(定向就业)并按要求填写定向就业单位报考院系所名称:026(MBA中心)报考专业:125100 ((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01综合管理02智慧管理与创新发展03数字化转型与产业升级04创新创业与金融科技05金融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07EMBA 学习方式:2(非全日制)考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报考点:户籍在陕西或在陕西工作的考生可选报考点:6111西安交通大学(户籍在陕考生须出具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非本省户籍考生但在陕工作的考生须上传本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其余地区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请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务必要关注后续公告及网站通知(详见西安交通大学研招信息网http://yz.xjtu.edu.cn)四、网上确认研招统考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点及其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和通知,参加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等情形,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六、其他1、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往届试题。2、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025-07-01 13: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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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个门类,设有7个学部、40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直属附属医院。2025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58个一级学科,34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详见招生目录):(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2天前将成绩单和发表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提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初试成绩上线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截止日2天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7.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或本科结业后,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工程类专业、医学院护理专业、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纪检监察方向招生。 9.符合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向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0.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规定的,可报考该专项计划。我校该专项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向专业学位倾斜。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申请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调剂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直接改变报考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11.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加分项目不累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1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复试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适当调整。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等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取得“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6)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请在网上确认通知规定日期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初试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研考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划线与复试学校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选拔要求划定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各学院(系)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确定本学院(系)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八、政审与录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生的,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制各学院(系)专业的学制请查询研究生院网上通知(网址:http://www.grs.zju.edu.cn/2024/0704/c62899a2943231/page.htm) 十、学费、奖助政策与住宿1.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没有特别标注的为8000元/学年)。2.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2)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3)助学金: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4)困难补助: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3.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住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住宿资源、科研平台及教学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其中,部分学院(系)新生需要跨校区住宿(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十一、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du.cn招生目录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 2.各招生学院(系)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各学院(系)联系方式可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3/0823/c28498a2793128/page.htm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2024.10.14)我校研招网将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请关注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zs/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4年10月8日2025-07-01 1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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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一、组织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落实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拟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院系设立监察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组织现场督查。二、招生计划1.根据教育部下达给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学校按院系进行分配,院系可进一步按内设系所、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等对计划进行细分。因正式下达计划或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等影响,最终拟招考计划数以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工作细则为准。2.根据学校划定的分数线,部分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调剂工作相关规定申请生源调剂,并按规定公布拟调剂计划数和调剂细则。3.院系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退回学校统筹再分配。三、复试组织(一)复试资格1.学校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各院系复试分数线。院系在复试前要对满足分数线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须提供的具体材料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告及各院系复试工作细则。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合格生源充足的院系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情况组织复试。复试名单由各院系在发布复试工作细则时公布。(二)复试方式1.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具体安排以学校研招网公布的院系复试工作细则为准。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通过学校硕士生复试报到系统进行网上报到确认。考生须确认复试信息,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并在线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招生院系将对考生提交的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个人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三)复试收费按照湖北省有关文件,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每人100元标准收取复试费。考生可在复试报到确认时进行网上缴费。(四)复试时间1.学校综合考虑招生规模、学科专业特点,在3月21日至23日集中组织复试。考生可关注学校研招网及各院系网站通知,提前做好准备。2.考生未按时进行复试报到确认及缴费;或在经联系后,在院系复试全部结束时仍未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3.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学校认为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五)复试内容及要求1.各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和形式,并在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公布。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专业理论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复试形式一般包括口头问答、笔试、上机、实验/实践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等。2.各院系可要求考生提供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各类奖励情况、科研成果、毕业论文或实习实践报告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3.参加管理类综合能力科目考试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符合复试资格的前提下,还须按规定参加相关科目的加试。具体方式和内容详见相关院系复试工作细则。4.考生须遵守线下复试的各项规定。统一开考的笔试、上机等测试,开考后15分钟未到场者不得入场;采取逐个面试等考核方式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候考。四、调剂工作1.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要求。2.符合条件的申请调剂考生超过计划数时,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发布的相关院系调剂细则,择优遴选,差额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3.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五、录取工作1.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40%。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各类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各院系按要求公示复试成绩。在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成绩及格(对需加试的考生)的前提下,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4.对符合国家、教育部等相关文件精神,提供证明材料经过核实的考生,予以加分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考生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7.按规定符合保留入学资格条件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由院系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8.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证明。各院系在复试、调剂过程中,应提前将相关管理规定告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满足有关要求才能拟录取。9.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有关工作要求1.学校和各院系不断完善复试工作制度,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发挥和规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择优选拔、公平公正。2.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3.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各院系在复试工作细则中公布咨询和申诉方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设立咨询和申诉电话:027-87541746(工作时间开通)邮箱:yzb@hust.edu.cn2025-07-01 13: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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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大非全日制EMBA等项目接收调剂公告2025级非全日制EMBA等专业学位项目接收校内外调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剂项目与复试内容项目名称(研究方向)计划指标复试形式及内容非全日制EMBA10线下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面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英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心理素质和综合能力。 非全日制科创EMBA15非全日制MBA工商管理方向10非全日制MBA科技金融方向15非全日制MBA科技创业方向15非全日制工程管理(MEM)15温馨提示:1.3月28日(暂定,以实际开通为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开始采集调剂意向(预报名)。2.4月8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录取系统正式开通,开始正式报名;3.学院保留根据申请和复试情况调整计划指标的权利。二、调剂录取流程考生申请复试→学校发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学校发拟录取→考生确认温馨提示:1. 各项目调剂录取流程循环进行,完成招生计划即停止。2.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 调剂申请与录取各环节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录取系统中进行相应的操作;4. 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2025调剂面试申请表》下载:2025调剂面试申请表.doc三、调剂对象及条件1.参加2025年管理类联考且初试成绩既达到第一志愿项目国家线(A类)也达到我校调剂项目复试分数线。2.符合2025级MBA和MEM报考条件。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毕业2年、本科毕业3年、专科毕业5年及以上。同等学力须加试《管理学原理》和《市场营销》。四、调剂复试分数线1.MBA/EMBA:总分≥151分,且综合能力≥70分、外语≥35分2.MEM:总分≥162分,且综合能力≥76分、外语≥38分五、复试地点与联系方式1.校本部:合肥市滨湖区广西路1789号中国科大国际金融研究院 联系电话0551-63492103,,63492306,634923052.中国科大上海研究院: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99号 联系电话021-681216003.中国科大苏州高等研究院:苏州工业园仁爱路188号 联系电话13637080099,17351477687六、录取办法1.分研究方向依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300分)。2.政治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为保证质量,实录人数可小于招生计划;拟录取考生在通过报考资料真实性检查、研究生院及省考试院审核、教育部校验及公示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管理学院2025.3.27后附:各项目招生简章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5级非全日制科创EMBA招生简章 https://mba.ustc.edu.cn/2024/0927/c20763a655270/page.htm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5级非全日制EMBA招生简章 https://mba.ustc.edu.cn/2024/0927/c20763a655269/page.htm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工商管理方向招生简章 https://mba.ustc.edu.cn/2024/0927/c20763a655274/page.htm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科技创业方向招生简章 https://mba.ustc.edu.cn/2024/0927/c20763a655273/page.htm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科技金融方向招生简章 https://mba.ustc.edu.cn/2024/0927/c20763a655272/page.htm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2025级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简章 https://mba.ustc.edu.cn/2024/0927/c20763a655268/page.htm2025-07-01 13: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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