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经济管理学院招收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领航MBA(EMBA)方向调剂工作办法
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院招生规模和一志愿报考我院MBA专业领航MBA(EMBA)方向考生的复试拟录取情况,现将我院接收调剂申请的专业、申请要求、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信息
学院代码及名称——008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代码及名称——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研究方向——02领航MBA(EMBA)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培养学制——2年
培养费用——共计29.8万,即学制内14.9万/生·学年
班型设置——集中班:每月安排一周中的周四至周日连续四天上课
二、接收调剂专业、拟招收名额和调剂要求
(详见本学院网站:北航经济管理学院招收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领航MBA(EMBA)方向调剂工作办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官网)
注1:拟招生人数可能会根据调剂报名及调剂复试情况略有调整,以实际拟录取为准。
注2:根据复试拟录取结果,我院会考虑是否进行多批次调剂复试拟录取,详见本院网站、MBA网站后续通知。
三、调剂申请及材料要求
所有满足调剂申请条件的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于2025年4月8日00:00-4月8日中午12:00提交调剂申请。
特别注意:
我院本次调剂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所有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签订相应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见附件),按照协议进行培养和管理。
四、调剂复试资格审核
1、调剂申请提交时间截止后,我院将结合调剂申请情况,按照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2、学院4月8日16:00前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调剂系统确认接收,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名择优遴选下一位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3、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考生调剂申请以电子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以及调剂服务系统线上申请均收到为有效申请,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申请者不许参加复试。我院将对考生电子版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材料包括:
(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封面(附件下载);
(2)北航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下载);
(3)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5)现实表现材料(附件下载);
(6)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下载);
(7)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档案未在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8)其他可证明考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非必交项,例如大学期间或工作期间发表过的论文、获得的发明专利、职业资格证书、专家推荐信等体现考生综合素质的资料复印件)。
4、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于4月8日中午12点前扫码上传(部分资料若暂时无法提交,可先上传承诺书,承诺于4月17日前补交),纸版原件按顺序装订好,于4月17日前顺丰普通件邮寄至北航MBA教育中心(邮寄地址参见“七、联系方式”)。
5、填写面试材料:调剂考生须登录北航MBA考生服务系统(http://mbacss.buaa.edu.cn)注册、填写本人信息、上传附件,并选择面试安排中“2025年领航MBA(EMBA)调剂复试”点击“面试报名”。考生服务系统材料将作为面试环节考官参考材料,考生服务系统填写说明(附件下载)。
6、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研究生复试费为100元;复试费缴纳方式:4月9日登录http://pay.buaa.edu.cn/,在教育缴费中查到008学院复试费,进入后输入缴费码(008+身份证号后八位),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缴费即可。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概不退还。
五、调剂复试内容及形式
1、调剂复试时间:4月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调剂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见附件。
3、 复试内容:参照我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mba.buaa.edu.cn/info/1014/7532.htm)。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本科结业及高职(专科)〕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战略管理》和《管理学》,加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各加试科目成绩合格线为60分。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请参照我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招收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mba.buaa.edu.cn/info/1014/7532.htm)。加试的时间、地点、名单另行通知。
六、调剂复试拟录取流程
1、调剂复试成绩满分及总成绩计算方法考生的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3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5分;英语听力口语满分15分;专业能力满分100分。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将加分计入总成绩。
2、拟录取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且复试成绩达到78分以上(含78分),依据拟接收调剂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调剂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将在调剂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北航经济管理学院官网、北航MBA官网、北航MBA官微公布。
4、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完成确认调剂待录取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学院公示的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依次递补拟录取。
5、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1)调剂复试成绩不合格(调剂复试成绩低于78分)。
(2)同等学力加试两门科目中,任意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
(3)对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确认自身健康状况不符合所报考学院及专业要求。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5)未按时提交学校或学院所需的有关材料,例如培养协议或毕业证书等。
(6)提供虚假信息。
6、本次调剂工作的所有环节以经济管理学院和MBA教育中心官方通知为准。
七、北航MBA教育中心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A604
官方微信:beihangmba
电子邮箱:mba@buaa.edu.cn
咨询电话:010-82317578
北航MBA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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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有关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贯彻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安全。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三、招生计划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四、划线原则(一)培养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低于国家线。统一招生平台试点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按一级学科或专业统一划定。(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三)“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等由学校统一划线。五、复试要求(一)制定细则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二)具体安排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各培养单位网站,或由培养单位通知考生。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调剂复试也可能采用网上复试,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统一。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实施细则,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3.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须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核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同时,还须核验考生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海外学历须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各类专项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还须核验相关资格材料。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须核验定向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培养单位将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核考生(含统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二等功免试生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三)复试内容及要求1.复试形式可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笔试、实践操作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时进行。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4.培养单位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严格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四)成绩核算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培养单位可在复试细则中明确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成人高校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限1项)可降低10分(不低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国家线)。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政策。考生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如达到报考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于复试前联系报考培养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培养单位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给予加分或准予复试。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军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复试前须向培养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五)破格复试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六、调剂不片面追求完成招生计划,复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原则上调整至生源充足、质量高的学科专业完成。确需进行调剂的专业,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2.初试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且科目相同的专业之间可进行调剂。统一招生平台试点内统一划线的一级学科或专业生源共享。3.根据《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4.不接收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调剂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要求、复试办法及录取规则等以接收调剂的培养单位发布的复试细则或调剂公告为准。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调剂要求。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培养单位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复试全程加强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作出综合评价。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八、体检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一)录取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录取类别根据《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三)培养方式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四)学费及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十、信息公开公示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请考生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拟录取名单将在培养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诉。十一、违规处理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咨询与监督方式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如认为复试工作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可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反映,监督电话:027-68752637(工作时间开通)。2025-06-19 10:38:17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惯例(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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